市政府关于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南—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复
时间:2018-11-14 浏览次数: 来源: 无锡市人民政府 字号:[ 大 中 小 ]
市政府关于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南—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复
锡政复〔2018〕54号
市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报批无锡新区高新区 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南—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请示》(锡规〔2018〕41 号)悉。
经研究,原则同意该控规动态更新意见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本次规划动态更新范围:东至新梅路、南至机场路、西至新锡路、北至沪宁高速。
二、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功能布局。
三、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用地布局。
四、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道路交通体系。
五、原则同意该地区调整以后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布局。
六、在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控规执行,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,加强科学管理,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无锡市人民政府
2018年11月14日
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
关闭窗口